周立太律师,男,生于1956年6月4日,重庆开县人,出生于开县五通乡高桥村2组,因家境贫寒,仅上过小学二年级。
1974年至1979年12月在西藏参军。
1980年至1983年在湖南安乡县安尤砖瓦厂打工,自此开始自学法律。
1985年,受聘于开县陈家法律服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198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此后至2001年5月,在开县四方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1年6月至今,任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6年5月1日,接受重庆开县南门镇清泉村徐某某委托,担任其子、儿媳交通事故双亡案的代理人。通过代理,此案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赔共计30余万元。
在此期间,代理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中左臂受伤截肢的彭某某工伤赔偿案,经仲裁、一、二审,最终获赔17万余元,改变了深圳市宝安区断一只手仅赔偿三万余元的历史,并开创了工伤赔偿一次性支付假肢更换费的先例。
2001年8月,代理吴某某等56名女工被韩资企业非法搜身案。通过诉讼,56名女工每人获得4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1996年以来,先后受理全国农民工工伤赔偿、欠薪、社保、民工诉行政职能部门等民事、行政案件达一万余件,特别是通过代理深圳宝安、龙岗两区数百名外来民工因不服两区社保局工伤赔偿案,纠正了两区社保局多年来执行的赔偿标准,最终促进了深圳、广东及全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
2002年,因按揭银行及保险公司强行收取购房保险费而提起诉讼,后中国人民银行纠正了错误规定,按揭贷款购房从此不交保险费,数亿人从中受益。
周立太律师多年来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广受企业好评,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办理的相关案件曾被中央领导多次批示。
1996年以来,先后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和国外的BBC、CNN、时代周刊、新闻周刊、美联社、法新社、路透社,以及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荷兰的电视台等国内外数百家媒体、2000余次的专访。
一系列的报道引起了中央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从而促进民工维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中国民工权利保护的法治进程。
电视制作公司曾以周立太律师为原型,拍摄电视剧《佳人当道》,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
先后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香港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邀请,交流访问并发表演讲,受到中外学者的高度好评。在清华大学的演讲稿被国家图书馆收藏。
曾因大量胜诉获赔后拒交律师费而将获赔的农民工当事人告上法庭,从而引发关于诚信问题的社会大讨论。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此作为申论试卷考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曾专门立项研究周立太现象。
先后被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评为年度人物、十大新闻人物和最无奈的法制人物,两次被司法部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先后应美国国务院、德国联邦政府邀请访问,并受到德国时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现任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的多次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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