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TV.com消息(纪事):他叫周立太,是一个律师。从8年前开始,专门为伤残民工代理工伤索赔案件,被媒体誉为民工的保护神。但是,不久之前,周立太却为了追讨律师费,把他的当事人之一民工刘朝正告上了法庭。周立太说我要通过告刘朝正来震慑一些当事人不尊重社会诚信和法制这个基本的思想概念。原来,在周立太的手中,有一张民工欠账单。在周立太为民工维权这8年的时间里,共有161个民工欠他多达500万元的律师费。而造成这张欠账单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周立太在为民工代理工伤索赔案件的过程中,一直采取了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打赢官司后再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收费。而所有的矛盾与纷争也就因此而来.民工说我认为他打官司只是为他的钱而争不是为打工者在争钱。而周立太说因为他是通过周立太才能获得20多万30多万的赔偿,不是通过周立太他只能获得330125.25元。风险代理一方面解决了大部分民工由于经济困难而没有钱打官司的难题,但另一方面,周立太为自己风险代理所定下的20%到30%额度又使得大部分民工认为周立太收费过高!既然认为周立太收费高,那民工为什么不去找别的律师呢?从周立太1996年代理第一例民工工伤索赔案件开始,8年的时间过去了,愿意和周立太一样代理这类案件的律师仍然寥寥无几。这,又是为什么?
有的律师说如果你要跟他搞风险代理,比如说他工伤他拿到十万的赔款,你跟他提成20%、30%,很多时候其实律师心里也会觉得有点不安的。因为你拿到这个钱确实是会受到一种无形的谴责,而且你去很多地方办事,别人会觉得你们律师好黑,怎么收这么多?一位民工说:不能说是道德不道德来衡量的。你说那些律师他收费低,你说他道德吗?他根本就不接这个官司你说他道德吗?翻过用道德标准来衡量的讨论,还有谁要为他们的对簿公堂付上更多的责任?一个记者说: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年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个周立太.从律师这个职业来讲他出名肯定比不出名要好。这个是很显然的事情。但是为什么没有第二个人愿意来出这样的名呢?
民工崔琦、民工张信国、民工彭刚中,他们都曾经是律师周立太的当事人。他们讲述了当年去深圳的情况.民工张信国说:那时候太穷了。爸爸晚上深更半夜借粮食吃,把我们养大了。两个土房把我们养大了。把婚结了没有房子住,我小舅子在深圳打工多年,我和他一起出去.民工彭刚中说:那几年养蚕还比较可以,过后蚕开始死,死得很凶
没有办法.然后赚不到钱又要请工人,请人要出工资 没有钱.然后我就出去打工。民工崔祺说:我们那个时候毕业了,然后我们是在酒钢技校.然后本来说出来后分配。刚好学的那个专业比较偏。就是冶金 就是炼钢炼铁那些.然后出来以后说现在分配不了,要等上二三年。企业效益不好,我们就去深圳。律师周立太说:那是1996年的5月1日因为接受重庆开县南门镇徐克昭的委托去深圳帮他打官司。
民工彭刚中说:“那时候我是含着眼泪离开我的子女,离开自己的亲人父母去深圳打工。外面太令人满意了太漂亮了,就打算不想回这个家乡,总想在外面闯一番事业。律师周立太说:刚到深圳的时候我感觉深圳它是一个有钱人生活的地方.它是一个发展比较早的城市,但是它的执法环境是非常让人忧虑的。”
就这样,一群不同身份、不同背景、不同经历的人,却同样满怀梦想,开始了:他们在深圳的新生活。
民工崔祺说:“我在深圳那个时候崇拜的一个偶像是王石,因为王石当时是卖饲料起家的,最后成了万科集团的老总,而且他把万科经营得相当不错,这个是我很崇拜的。我想人生不能太单调,一定要做出一些被社会认可的事情,这样的话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尽管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困难与压力,但对于未来,他们依旧满怀憧憬。正当梦想开始起步,新生活刚刚拉开帷幕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民工张信国说那个机器突然合拢,当时关也关不了,打开也打开不了。我说糟了,我这个手没有了,光剩几个筋了。在那吊起来,一甩一甩的。我心想,完了。我这只手没有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所有对未来的憧憬在刹那间变成了绝望!
民工彭刚中说:“想过自杀。真是这么想过,而且很多人都这么想过。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叫那个医生干脆给我打一针让我死了算了。我又没有办法,现在我回去,养我子女都养不活连自身难保。”
伤口愈合了,伤残却留下了,该怎么办?又能去找谁?
民工张信国说:“我说王厂长,我这个手没有了,看你们怎么解决我,或者我在你们这打工,我给你们看门,不行就只能看门。我跟着你们,你们这个厂倒闭我就回老家.如果不倒闭我跟着你们厂做到头
长期做。工资你们随便给就是了。反正给少了在我心目中还是不行的,在我心中达到800块一个月,都可以了。当时他说不行了。”
民工张兴全说:“我出来就找老板要工资,老板又不给,我一年的工资都没拿到,他又不给,所以我就找劳动局。他说两个月不发工资他就不管了,他说谁相信还有一年没发工资的,根本都不管。我老板跑了,我就打北京124热线,他说你赶快报警。我报警了那个治安队来了,他说这个不归我们管。”
民工崔祺说:“我先去的是法律援助中心就说买工伤保险的就赔不了,你就认了吧算你倒霉,没买的话还可以帮你打官司,还能赔点钱,这个完了以后我又去社保局我去查我有没有买保险。买了保险的。然后他说这个是固定的只能赔这么多,多了也不可能。”
民工彭刚中说社保局也没有什么答复就是那样,他说劳动局已经给你处理那些钱你就可以了。
民工崔祺说:“怎么说呢?那种求天天不应,那种很无助的感觉非常无助。”
彭刚中和崔琪所提到的钱,具体数额是33101元,它来自于深圳市1993年出台的一个法规,法规规定了伤残民工的赔偿金额,需按照上个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彭刚中受伤是在1996年,那么他的赔偿金额就应该按照1995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数1023元作为基数计算,但是彭刚中所在的龙岗区却一直按照1993年的月平均工资679元的基数计算,算出的固定赔偿金额为33101元。不仅彭刚中是如此,对于当时所有在龙岗受工伤的民工来说,赔偿金额都是33101元。而这些钱,对于一个刚刚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民工来说,要维持他今后的生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而走投无路的彭刚中在四处碰壁之后,想到了打官司,于是有人为他推荐了当律师的老乡周立太。周立太说我拿到彭刚中的案子以后,首先深圳当时的状况是不受理打工仔断手的案子,不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好,法院也好都不受理,在彭刚中之前确实断一只手只赔偿33101.25元,在这个时候我接受他的委托,完全是一种良知,以及我的职业要求。
周立太,原来是重庆开县的一个农民律师,彭刚中找到他的时候,周立太刚刚来到深圳安顿下来。决定受理彭刚中的工伤索赔案件后,周立太就在龙岗区一个小招待所的顶楼上,以每月350元的租金,租了一个不到两米高的铁皮房。周立太说:“当时我的那个床是捡来的,当时有一个老乡他就买了一个什么东西,他就买了一个单灶煤气炉,他不要了,我就去把它拿来,用它我自己煮饭,我头天下午我就煮一锅稀饭,煮一锅稀饭,涪陵榨菜三毛钱一包,我就买几包榨菜,我大部分是以这种生活过日子的。”
找到周立太时,彭刚中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法支付律师费,于是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来收费,而这种方式,在彭刚中案件之后代理其他民工的工伤索赔案件时,周立太就一直沿用了下去。当时,在周立太看来,代理彭刚中的官司确实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周立太说:“这种风险他首先没有律师费交给我,那么我打完以后,可能律师费不但拿不到,而且自己还承担差旅费.在彭刚中之前所有的当事人就只赔偿33101.25元,况且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还不受理,他们认为企业愿意赔偿33101.25元,说明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他们有这么一个观点。当我把彭刚中的案子申诉,拿去申诉的时候他是两句话,第一他说企业愿意赔偿33101.25元说明没有争议,第二他说我们从来不受理这个案子,我说这是错的。”
彭刚中的案子整整进行了一年,由于周立太指出了地方法规在执行中的错误,他赢得了官司,为彭刚中获得了17万元的赔偿,不仅如此,他还创造了全国工伤赔偿假肢更换费的先例,并由此结束了此前在深圳龙岗,一个断臂民工只赔偿33101元的历史。随后有更多的伤残民工找到了周立太,请他帮助自己打官司。当时,当地司法部门有一个规定,出庭时当事人必须在场,这就意味着这些伤残民工在打官司期间必须留在深圳,而他们在受伤后,大多数被工厂赶了出来,失去了生活来源。面对这种情况,周立太把他们收留下来。崔祺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特别多没有床睡。他就拿出一张他不知从哪找了一张弹簧床出来让我睡弹簧床。说实话自己都没有那么高的要求能睡地上就可以了。”
在深圳的四年间,周立太先后收留了200多个伤残民工,并免费为他们提供吃住。周立太仍然像代理彭刚中案件时一样,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在他打赢了一个又一个民工工伤索赔官司之后,周立太开始在伤残民工中建立起信任度,同时,他也成为了许多媒体关注的焦点。关于周立太如何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律师费,在当时却并没有被媒体提及。一位记者说:“给周立太这样那样的荣誉称号,而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造成了整个社会很多人对于周立太的这样一种,媒体在不自觉地引导着整个社会对周立太的某种认同,就认为周立太是一个神,或者说是一个什么,这不自然地就给人们一种误解,就像我刚才说到的很多人就觉得周立太大律师给民工打官司,他为什么要收钱?他不是平民律师吗?他不是他们的保护神吗?他怎么能收钱呢?”
那么,这个保护神的形象对于民工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在民工帅高安夫妇的心目中,一直被誉为民工保护神的周立太律师能来为他们打官司,这让他们对赢得这场官司充满了信心。帅高安说:“我们当时打官司找不到头绪了,不知道找谁,结果我们有一个同事,他说有一个姓周的律师,听说他为劳动人民打官司那种性质,我们到处都找不到。我们都去找那个打电话找114查询,她说你说的哪个?我说听说他用自己的名字个人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她就说是不是周立太,我说我不晓得,后来结果一咨询,他们都说是。我们那时都是高兴惨了,抓到一个救命草了,因为一点都不懂。在法庭上周立太拿出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无奈之下,对方的律师同意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周立太说:“你现在算下来30170块,有些东西快刀斩乱麻,早点去做点事情,打官司不是好事,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知道吗?我这个人很实在。”帅高安说:“是公司一分钱都不给我就要我走,要是不走,叫派出所来把我轰走。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太过分了。周立太说你就争那五百一千块钱,浪费你的时间没有必要。主要是公司屡次不跟我们协商,好气愤的。天下发生工伤这种事多了,你想不通。我还有双脚双手断了没有人管的,这个人赚钱往前算,折本往后算,你快刀斩乱麻,你拿钱去做点事,把精力放到这些上有必要吗?”
帅高安妻子说:“这个不是做点事,但是你到这个程度了,争来争去就两千块钱.你为两千块钱,争来争去有必要吗?这个打官司这个东西不是好事,一旦判了任何一方上诉,浪费你多少精力、人力、物力。我这个人很实在,我现在打官司打了六年还没打结束还在打,打得孩子都生了好大了。帅高安说因为现在公司做的每一件事都违反了这个劳动法哪一件不违法?欺骗,还恐吓我们,你不走,就叫保安公司派出所来威胁这种事情。”
在周立太的坚持下,帅高安夫妇最终还是同意调解,接受了对方3万元钱的一次性赔偿,但是,显然,对于周律师处理案件的方式,他们有些难以接受事实上,从8年前周立太代理彭刚中的案件开始,民工们就已经有了对周立太的种种不满。一个民工说我感觉他离我想像的还不够完美。因为他刚开始给我的感觉是很完美的。到最后给我的感觉不是那么完美。另外,对周立太处理案件的方式,民工们也有很多意见。而周立太说:“当然周立太的性格直爽,办事不注意方式,这本身都是与自己的文化可能是有关系的,可能周立太是个博士,可能周立太不会干到今天,因为文化越多,可能办有些事就会前怕狼 后怕虎。”
民工肖红星说:“要怪就怪他,当时给我说的话过高,说的那些(赔偿)让我头脑里面是想像得很美好最后还是让我失望了,因为当时我不知道我那天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我心里面是多难受。”
民工刘朝正说:“就是我觉得,他有一点不是在维护我的利益。 他们律师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他们应该做的这些事情.民工彭刚中说他为什么能够替我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就是律师替我解除劳动合同,因为那个法官亲自问了留在厂里面上班还是不留在厂里面上班,就说不留在厂里面上班,他就这样答复人家,那法官当然肯定了你觉得这不代表你个人的意愿,当然不代表我,你怎么能够代表我,你就不能够代表我说这个话。我是劳动者,你就要征求我的意见,是不是?你又没征求我的意见,为什么你要说不在厂里面上班,我肯定要在厂里面上班。”
而周立太认为就律师的标准来讲我周立太没有问题。我刚才讲了一个律师,我按照自己所学的法律,根据当事人的事实来维护他的权利,让更多的当事人获得赔偿。使整个社会引起了全社会来关注民工,来关注中国弱势群体。事实上,民工们对周立太最大的不满仍然来自于他为自己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所制定的20%到30%的额度。
民工彭刚中说:“纯粹是一种敲诈。他不是为残疾人真正地办实事的。真正办实事的没有那么高的协议。周立太说:有一种人还认为我不收律师费。我说中央台的经济半小时,你看懂没有?周立太是雷峰吗?那有个问号,周立太不是的。我周立太也不是个英雄,也不是雷峰。我是个律师,律师打官司是要交钱的,只要我没有给你援助的情况下你都要承担交付律师费的义务。很多民工们都认为周立太收费高,但是,当时能够找到周立太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
民工崔祺说:“说实话找到周立太,就是抓到一根救命的稻草,因为别的律师不代理.在找到周立太之前,民工们找过很多部门和机构,这里面包括法律援助中心。而几乎所有找到周立太的民工都基本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民工刘朝正说报纸上面说有那个法律援助中心,当时我就打电话给他讲了我这个情况,他说我们收四五百块差旅费就可以了。但是我们去找到他的时候,他马上就给我算我这些赔偿
这些费用有多少,算了以后他说除了援助我的一千多块钱以外要收我一万九千多块,我说不是先前我跟你们联系的时候,不是说你们是法律援助只收一点差旅费吗?你们怎么现在要收这个代理费,他说我们不收你们这个代理费,我们都是拿国家工资,我们一个月只有几百块,我们不收你们的代理费。我们吃什么?”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属于国家公务员,除了进行法律援助之外,不能代理其他案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是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的,而这些律师的工资每月只有几百元钱。在采访中,对于刘朝正所提到的1万9千块钱,合川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纷纷予以否认,但是,刘朝正告诉我们,当时他明确提出自己无法拿出钱来之后,合川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又以刘朝正的受伤地不在合川作为理由,让刘朝正到重庆去寻求法律援助。于是刘朝正又来到了重庆法律援助中心,这一次他经历的是截然不同的遭遇。
刘朝正说:“接待了我们以后,他就说你要回去,把你的身份证,还有那个困难证明,去打一个困难证明来,就这样我们又回来了。回来后我就叫他们,去帮我打这些证明,带上我的身份证这些又去找他,但是过了一天,过了一天才去,又是另外一个女的接待我们.她说你这种你们应该去找法院,她又不给我们援助了。”
据刘朝正讲,重庆法律援助中心不给他法律援助的原因是因为他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而刘朝正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原因是他工伤后,劳动部门已经做出赔偿仲裁,一旦刘朝正拿到了赔偿的钱,他的经济就不再困难,完全可以自己花钱打官司了。而刘朝正寻求他们帮助的原因恰恰是对仲裁不满而要打官司。刘朝正奔波了一圈之后,从终点回到了起点,无奈之下,周立太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其实,除了刘朝正之外,其他最终找到周立太的民工,都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刘朝正最后找到了周立太,可是,在周立太为他打官司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刘朝正与导致他受伤的煤矿私下达成了调解,接受了对方的一次性赔偿,并且没有支付周立太律师费。而在周立太的手中,有一张500万元的欠帐单,欠帐单上的161人都是像刘朝正一样的民工,最长的欠费时间已经达到了7年之久。不仅如此,周立太还有另一张欠帐单,那是他所欠的外债,金额是130万元。这所有的一切,已经让周立太无法承受。于是,在周立太为民工维权整整8年之后,他第一次将自己的当事人告上法庭,2004年2月,周立太向合川市人民法院状告将刘朝正拖欠律师费,当初是民工的救命稻草,如今和民工对簿公堂。媒体和舆论再一次愕然!2004年3月25日,律师周立太状告民工刘朝正拖欠律师费一案在重庆合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法庭判决周立太胜诉,刘朝正需支付所欠的律师费1万4000元。周立太说:“作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他不收律师费是不正常的。因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他要生存。”
他要律师事务所有好的发展,也更有利于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如果大家都像刘朝正这样,打完官司不付律师费谁来保护打工仔的权利?而刘朝正说:“我现在我也不准备起诉申诉.记者问:那你会付他律师费吗?刘朝正说:但是我也没有钱。”
此刻站在法庭上,距离周立太第一次作为民工的委托代理人站在法庭上相隔8年,而8年后的今天,在经历了种种非议、矛盾、挣扎之后,像周立太这样代理民工工伤索赔案件的律师仍然寥寥无几,周立太仍然是民工们心目中的保护神,仍然有走投无路的民工将他当作全部的希望。
一个律师说:“我认为这个责任应当由社会来承担更合适一些,不应当由律师和我们当事人之间,为了这个救助方面的利益,有这样一种针锋相对的斗争,现在就成了一种斗争了。”一个记者说:“周立太本人他也承担不了这样的责任,这是社会的责任,这不是他个人的责任。但是我觉得这是这个社会当中每一个人的责任。这个问题的确是应由公益机构,应该由政府来承担来做的,但是公益机构没有发育,政府没有承担这个责任,所以由一个律师,哪怕一个律师事务所来承担这个责任是承担不起的
扛不起的。我想为什么周律师之前没有告,现在告也是他现在扛不起了,因为走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我觉得他如果认为他已经承担不起了,他可以不做这个事情。”
在深圳,周立太仍然以每月600元的价格常年租着一套民房,来这里投奔他的民工仍然可以免费吃住,而且,仍然有工伤后走投无路的民工在等待着周立太代理他们的官司。民工张兴全说:“因为你找其他的(律师)也是这样,虽然低一点,他不可能包你在这里吃住。找其他的(律师)人家还不愿意接你这种案子,这种案子有很多人不愿意接,有风险,一个官司下来像我们这种官司,他说打下来长的话有三年多时间。所以这个价钱我能接受。”
如今,在周立太在深圳租住的民房里,还居住着好几个等待官司结果的民工,他们的未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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